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奖励、成果奖励和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推行年薪制、项目工资、股权等分配方式。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