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