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市地方性法规/第六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七条有效市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权益调整或者需要做必要实施准备工作的,从公布到施行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