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保税区内的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