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第十四条有效投资者在保税区内可以设立仓储企业,开展保税仓业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