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实施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实行一个场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实现场地、人员、功能融合。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