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5日洛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