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5月24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