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通过第三十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