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同一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合并进行;不同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由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行业和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以及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案市场主体违法案件时,可以指导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作出合规承诺、开展合规整改。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