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失信惩戒。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