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住宿业,引导创建会议型酒店、度假型酒店、主题文化型酒店和生态型酒店等,完善旅游接待功能,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