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