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