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