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婺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婺剧保护传承发展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婺剧保护传承发展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