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水上交通事故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察现场,收集证据,并采取措施恢复水上交通。

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水污染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