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职工因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