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调解第二十四条已废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制作水上交通事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主持调解的海事管理机构人员署名,加盖海事管理机构印章。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