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杭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上交通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支持发展。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