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培育和运用,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畅通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报、投诉、维权渠道,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