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章 养殖业第十三条有效渔业养殖不得利用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其他有毒、有害水体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肥料和药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