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单独或者与国内有关单位、个人合作进行气象探测,获得的气象资料必须报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提供者享有使用权。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