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飞机增雨作业区域和地面增雨、防雹布点的审核、报批及作业资格审查,管理和调配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专用物资,监督作业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进行作业效果的分析、验证。在遇到冰雹灾害时,应当及时协调有关军事、民航部门,配合做好防雹减灾工作。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方可实施作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