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报批与公布第五十八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并附修改意见的,常务委员会按照所附修改意见修改后公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