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