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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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