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