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违反规定作出规划土地审批、许可或者其他行政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查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前款规定的规划土地审批、许可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