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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已修改

探索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执业会计师在深圳特定区域开展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业务,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

第九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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