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第五十一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文物被盗、被毁、流失,造成重大损失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