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