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促进民宿发展奖励政策;统筹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农村电商、文化和旅游相关资金,支持民宿发展;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民宿领域。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