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民宿经营者发现住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一)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二)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其他可疑物品;(三)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四)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