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宿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扶持含旅游人才培养专业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宿经营者合作设立民宿人才培训、创业基地,加强民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