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