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