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起草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