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科技创新环境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将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和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