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五条有效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州实际需要,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