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州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立法能力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推进立法人才队伍的专业化。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