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四条有效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