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对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以及指导、监督业主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修理、改造、更新电梯等职责。经信、教育、公安、资源规划、商务、文广旅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