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和救援第二十九条有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除不可抗力外,应当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调度指令后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向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指挥平台报告应急救援情况。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设立维护保养点的,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设立维护保养点的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互助救援协议。协议应当明确三方的应急救援责任和义务。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