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第四章 数字营商环境第二十三条有效依法加强对数字产品版权、算法、数字藏品、生成式人工智能成果等的保护;建立专利池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服务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存证及质押融资模式,构建数字产品版权、数字资产授权、登记、流转和开发等产业生态链。支持国际版权登记机构在本市开展业务。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