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或者数字交付为主要特征的对外贸易活动。其中,数字交付贸易包括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和数据贸易等,数字订购贸易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等。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