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起草第二十四条有效法规案与本市现行有效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法规的议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