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法规案与本市现行有效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法规的议案。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