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黎苗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支持黎苗医药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引进黎苗医药高层次人才,支持产学研合作,促进黎苗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自治县外的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中医医师和经黎苗医培训和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自治县执业。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