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传承黎苗医药,促进黎苗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