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文化传承与品牌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引导开发旅游产品,传承恭城油茶文化,拓展旅游产品市场,促进恭城油茶产业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